#唯余草莽#
这个答案说得很实在——虽然语气激烈了点。
可以这么说,中国有两层,一层是士大夫的中国,讲的是权谋智术,运筹帷幄,要的是风雅精致,温柔敦厚,文质彬彬。
一层是草莽江湖的中国,讲的是悍不畏死、桀骜不驯,慷慨任侠,重死轻生,要的是粗豪放浪,鲁莽肆意。
而这其中最有问题的一点,就是前者对后者的贬斥和鄙视性的文化。
如果你很幸运是知识阶层的一员,有良好的教育和背景,羽毛洁白,前途似锦,你很可能受过很多关于草莽阶层如何不堪的教诲。
这些教诲的确往往是有所本的,说的也不是开玩笑,而是大部分都是事实——否则它们也不会流传这么久一直没有被事实证伪。
但是这些教诲背后的基本态度不对。
它们往往会教你要鄙视、轻蔑、羞辱、回避、远离——甚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——要打击和寻求消灭这些人。
因为ta们是完美社会的绊脚石,是理想天国的疤痕,是多余的、恶劣的、不可救药的人——社会上如果没有这样的人,早就世界大同、人间天国了。
所以,这样的人大家必须齐心协力让ta们成功不了,甚至最好生存不下去,以便让每一个胆敢向往ta们的生活的人都知道这绝不可以是可以接受的人生态度、生活方式。
务必赶尽杀绝,人人得而诛之,这样才能杀一儆百,拯救未来的青少年。
但这从宏观来说是不理性的,甚至可以说是不正确的。
第一,接受草莽们在经济上的成功对你个人有很大的潜在利益。
社会进路的单一性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,这固然看上去能简化社会结构、降低社会管理的负担,但这存在数学上解决不了的问题——在社会所推崇的主流发展路线上,必定会产生一半以上竞争失利者。而社会如果采用极力贬低失利者来激励优胜者、保证优胜者动力的基本思路,那么再全面否决失利者们获得任何经济成功的正当性,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一种残酷的迫害。
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。一个人不善于读书走仕途,不善于在工农兵学商这些正途出头,那么这个人是不是不能允许ta再获得经济成功了?这个人要是一旦取得了某种显著的成功,就必须在道德形象上被塑造成卑猥小人,以便避免有人羡慕ta,“不走正道”?
很多人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在苛刻的看待草莽们,心里想的是“打击ta们、贬斥ta们等于拯救孩子”。
哪怕其他的全都不论,这至少是不公道的吧?
人家也是人,是活生生的生命,人家也要有希望、有自尊的活下去。人们其实是在故意霸凌ta们,向子女展示“你看这样的人根本没有人格,我们可以这样踩着ta们取乐,ta们绝不能还手”来教育子女“你想成为ta们那样吗”。
就因为于己有大利可图,就直接强行剥夺ta人的人格尊严,这公道吗?这合乎我们语重心长教导子女的仁恕、道德吗?还是说我们要礼不下庶人?
撇开道德不讲,纯从现实利益上讲——
1)你的子女很快会发现这些人容易被人霸凌,并不总是因为ta们去冒犯了别人,而是因为别人自己因为“看不惯”而主动跑来冒犯。换句话来说,启动冒犯的源头是你,那些人唯一的错仅仅是不够优秀而已。从朴素的道德逻辑来看,应该是你停止你的霸凌行为,而不是对方应该对自己的卑贱感到羞愧、逆来顺受的接受你的霸凌来把这“霸凌权”正当化,道德化。
尤其是当ta自己因为一时失利感受到了自己有沦为草莽的危险,开始对这种霸凌有所察觉时,ta的这种愤懑和反抗心会加倍的强烈。
你们的亲子动力会发生激烈的波动。
而且从根上说,是你这头德行有亏、自相矛盾。
ta服不了。
2)你要记住,你自己的子女也有至少三分之一的概率会沦为吊车尾。三分之一不是一个小概率,哪怕就只算五分之一又如何?就很小吗?
如果你对吊车尾采用一种“即使有所成功也不是好东西”的态度,那么在ta再三努力也无法跟上的情况下,剩下的唯一选择就是离家出走,远离你这个伤害源。
因为你眼里ta不可能是个东西,就算将来ta找到什么手段发家致富了,你也还是会把ta看成一个失败、一个耻辱,这已经在你千百次对社会人物的点评中被毫无侥幸余地的确定了,不是吗?
ta除了离你而去,还能怎么办?难道去证明你是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?难道逼你改口道歉?一个下贱东西,哪有这个资格来逼你改口道歉?
当心诅咒到自己的子女。
接受其他的成功路线,降低对非主流成功的贬斥态度,对你自己的家庭生活的健康性、亲子关系的韧性有很大的好处,这是非常直白的现实利益。
第二,接受草莽的非主流路线的成功,对社会的韧性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
说得冰冷一点——最危险、最有争议、最边缘的机会,往往需要这些在主流竞争中失利的人去不惜牺牲的探索。这种拓荒性的探索,锦衣玉食、宝马轻裘的士大夫阶层是极难鼓得起勇气、耐得住折磨去追求的。而这些领域的成功、几乎天然的就会带有非主流特征。
如果我们对一切这类边缘探索都采取默认的、不假思索的排斥态度,那么很显然社会会渐渐在一个固定点上盘旋不去,新生事物、新鲜的认知会大幅的减少,成为若干年才偶有一见的罕见事物。
而所有已知的好东西,当然永远会被已经积累了战略优势的世家显贵们垄断。也许一切都会因为习以为常而没有痛感,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仿佛万古长夜一般的乏味和枯竭。
要社会的活力,就必须对非主流成功抱有“法外再开恩”的额外的宽容和谅解。要避免不自觉的苛刻态度。要嘴上手下多留一些情。
这不是“纵容邪恶”“赞成堕落”,因为真正的准绳其实是法律。
有违法行为,就反对违法行为。这没问题,该罚罚、该关关,人人平等、并不因为这是非主流路线而格外放宽。宣扬无视法律、鼓吹违法光荣、犯罪自由不可容忍。但如果没有这些情节,过往曾经违法,已经付出了法定代价,就不宜格外追究。
要留活路给人走、不是仅仅苟且偷生的那种活路,而是也可以扬眉吐气的那种真正的活路。
所以要避免用“这类人学不了好”这样的定论性、预言性的歧视态度去从根本上否定对方有任何价值的可能。
人要向善,一个极大的动力来自于自己改过向善后得到其它社会成员接纳、认可的期待。如果其它社会成员采取“既然干过这个,既然已经这样,这样的人不可能再干出什么好事,就算成功也是堕落的成功”这样的态度,这个动力就被从根部摧毁了。
这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,都是对社会的净损失。
这个态度,如果你从心底里就能站住,那么你会获得以下福利:
1)和自己亲人朋友的关系不容易紧张。
2)子女较少恐惧,更容易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有建设性的方面,而不消耗在对你无形批判的恐惧上。
3)你与草莽人士偶有来往,你会比较容易得到ta们的尊重。
4)你自己心里会多很多平安。
这不是支持这些人有犯罪特权。
但你们要记住——恰恰是先自有活人爱人之心,人才有严厉和批评的权威。
所以一切的反对,要以治病救人的立场来做,而不要以“斩尽杀绝”的态度来做。
反对行为,但不诅咒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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