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多数中国父母有很强的控制欲,并且丝毫不懂得尊重子女呢?

#尊重的前提#

你是作为被尊重的一方,所以可以轻松的认定对方“不懂得尊重人”。

换到张三是享受尊重的一方,由你来尊重张三,你会在张三那里得分比父母更高吗?

如果你是真的比父母更懂尊重,答案就应该是肯定的。

你也确实会在大概三十岁左右真的达到这个水平。

如果你得分比父母低——十几二十岁的你大概率是这个水平——那么你在谈的不是父母的尊重水平问题,而仅仅是你自己的不满罢了。

你是在假设自己的痛苦责任全在父母,在父母不懂尊重而已。

事实上完全可能出现“对方尽到了一切尊重义务,但结果仍然很不愉快”的现象。

尊重不是万灵丹、不是现实扭曲魔法,它不能保证你满意。

甚至有时候尊重比不尊重更残酷。

比如你吵着不上学了,父母“尊重你的选择”,过几年ta们得到的真的一定是感激吗。

这个问题远比你想的复杂。

所谓“控制欲过强”,你想想看,监护责任是啥意思,是如何执行的?如何做到“没有控制欲的履行监护责任”?

这甚至就是逻辑矛盾的,如同叫你“没有控制欲的开车”一样。

只要有“控制欲”,从子女的角度看就全都“过强”。

想要不“过强”,在实践上几乎等于不能做任何“控制”。等于要父母闭紧嘴巴只负责赔钱道歉。

你本人懂得这种只有义务,没有权利的尊重法吗?

事实上,一旦受者的尊重标准挪到一个特定的高度,尊重就会成为一个无解的问题。

是的,根本就无解——会被认定为尊重的那个行为根本就做不到或者做不得,而可做的所有行为又都不可能达到对方定义的尊重的标准。

这个现象不只是在青少年之中,而且常常是普遍存在。

能给对方一个乐于承受的——至少是可以承受的、而自己又确实可以满足的方案,这其实是人得尊重的前提条件。

如果你自己对这个没有答案,给不出这个指引,你又如何要求对方隔着肚皮找到这个方案?

这个方案是什么?你有问过自己吗?

它存在吗?

这是尊重这事具备可操作性的前提。

尊重是有逻辑前提的。

作者:q9adg
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285328940/answer/2028961828567261629

《为什么多数中国父母有很强的控制欲,并且丝毫不懂得尊重子女呢?》有1条评论

  1. 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:尊重是否可操作?

    我同意一部分——尊重确实不是万灵丹,父母在履行监护责任时必然带有控制的成分,这两者在物理上无法完全剥离。但文章把一个真实的问题消解掉了。

    问题的核心不是尊重有没有操作方案,而是很多人对父母的指控根本不是关于尊重标准太高,而是关于**尊重标准太低**——低到连最基本的边界感都没有。

    比如:

    – 不经同意拆看日记、翻手机——这不是监护责任,这是对隐私的漠视。
    – 用为你好来包装自己的恐惧和不安全感——这是情绪转嫁,不是控制欲的必然副产品。
    – 子女成年后依然不承认其独立人格——这已经不是监护问题,是角色错位。

    文章说一旦受者的尊重标准挪到一个特定的高度,尊重就会成为无解的问题。这句话反过来说同样成立:当施者的尊重标准挪到一个特定的低度,不尊重也会成为一个无解的问题。

    尊重确实需要给得出来,接得住。但问题往往出在——很多人连你接不接得住这个问题都没被问过。他们默认的就是不接也得接。

    这不是尊重标准太高,而是尊重还没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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