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评价“祸不及家人的前提是惠不及家人”这个观点?

#祸不及也#

这很好回答。

比如张三受贿,家里存款一千万。现在事发了,要收缴非法所得,这一千万有三百万在张三儿子名下,要依法追缴。

失去这300万,算不算“祸”?

算吗?

你们知道什么叫祸吗?

神不福者为祸——导致你失去上天祝福的东西就是“祸”。

失去这300万,你会重新获得上天的祝福,这是“福”。

得到这300万,你会失去上天的祝福,这才是“祸”。

看懂没有?

得到不义之财才是祸,沾惹必致不祥的是非,那已经是祸。

难道你走路捡到毒贩丢失的二十磅纯的,你要大喜?

有人现在来和你说——这东西交出来,我给你来个盖章的回执证明你已经上交了。这样你再也不用晚上担惊受怕了,毒贩要找也只能来找我,找你没有任何意义了。

你失去了这笔“富贵”,你是遭祸了吗?

你是得福了吧?

你现在看出问题来没有?

把得到这不义之财视为福,把失去它视为祸,然后要引用“祸不及家人”的逻辑来求免“祸”,这本身就是黑白颠倒的价值观造成的伪问题。

向贪污犯的家属追缴非法所得,乃至于将犯罪分子明正典刑,这本身是在帮助ta们摆脱无尽的罪孽纠缠,是在赐福

真正的问题根本不是“是否应该祸及家人”,而是“为什么不要福及家人”。

为什么在解脱了主犯的罪孽之后,却要将ta的家人抛弃在罪孽的纠缠之中,弃之于不顾?

就因为那包ta捡到的du品,ta自己吸得很high?ta吸的上瘾,ta觉得谁夺走ta的药就是ta的敌人,即意味着夺走ta的药不是在拯救ta而是在迫害ta了吗?

ta不是一条命吗?ta甚至还不是真正的罪犯,只是无辜的卷入了这场罪孽,为什么不要【救】ta?

人啊,一旦拜了财神,往往就完全丧失了基本的得失、是非判断能力。

这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。

没有发现这个答案的,要自己反省一下。

不要一看到“得到利益”就咬定是福,不要一看“失去利益”就咬定是祸。

那是拜物教的信条,是“要钱不要命”的道德。

作者:q9adg
链接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641648705/answer/1890895025438693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