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何谓之迟#
就一条哈——延迟得有延迟的好处。
你提出要延迟满足我,那么利息多少、未能及时履约的话,违约责任是什么,信用抵押物是什么?
你这些都不提,延迟没有利息,到时候不兑现也没责任、没保障,只是叫我纯“延迟”,你要是真的教我接受了这种安排是一种好事、一种关键美德,那么将来某个人也用一模一样的说法无限推迟支付我的工资、货款,推迟还我的借款,我该不该接受?
你是想说你是爱我的,所以你不一样,你特殊吗?
ta也这么说,ta颜值还比你高,ta还给我亲亲过呢。
你咋不说话了?
要谈延迟满足,就必须满足三条规则:
1)延迟满足要有利息。
不给利息,纯延迟满足,与赤裸裸的剥夺在经济上完全等效,这显然没什么好谈的。
2)在有利息的前提下,要有接受与否的选择权。
给出了利息也不等于你就可以不经我同意就延迟支付。
否则又回到了老问题——将来有一个人欠我钱,到了日子ta就许诺晚几天可以拿到更多利息,而我就必须无条件接受ta无限顺延——这种生意能做吗?
按“只要有更大的许诺收益就必须延迟满足”的逻辑,一切带有利息承诺的借款干脆永远都不要回收了。这何其荒谬?
3)要有可信的兑付信用。说了有利息就要照章兑付。等了一周该多一个冰激凌就要多一个冰激凌,到时候别又跟我说吃多了肚子疼,说再等一周又多一个,甚至干脆敷衍过去好像没有发生。
满足了这三条规则,你来教我延迟满足,是给我多了一个获得更多收益的机会,我验证有效,何来负面心态?
有何愤恨不平可生?
问题是,你的延迟满足是这么教的吗?
再说一遍——
没有利息承诺、不给拒绝机会和没有兑付信用的“延迟满足”只是一种巧言令色的剥削。父母如果要教延迟满足,首先要教的不是隐忍,而是判断这三个条件是否成立的智慧。
先有判断,再谈忍耐。
条件不满足,就不存在“缺乏延迟满足的耐心”的过错,只有“明智的摆脱了变相剥削”的成功。
作者:q9ad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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