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助的一般性原则

最近我的读者群体遇到了一些危机求助请求,这会对你们构成一种道德困境——我们是主张爱和帮助的群体,遇到直接求助应该如何应对?

这里给你们几个原则:

1)“不在庙门口施舍”。

看懂这句话。

你刚从庙里礼佛而出,迎面就遇到有人乞讨,你要不要给?

不要给。

施舍这种善行,一定需要受助者有缘分。所谓缘分,是指对方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、根本无法针对你求助,是你自己在暗处发现了有人处在困苦之中,确信对方不可能是在针对你表演和伪装,你才可以出手救助。而且即使这样,也要保持匿名、保证对方无法主动再来讨要。

简单来说,这类纯救助性质的施予,你要是绝对的主动方,而绝不接受对方的主动申请。对方没有开口要,你反而可以考虑付出,对方已知你是好人,针对性的来找你求助,视为违背原则、缘分未满。

如果仅仅是救助,记住,只救助自己主动观察、主动甄别的对象,而不被动的接受任何人的主动申请

这就是所谓的“不在庙门口施舍”。

不为别的,因为这样做极易引来人的贪婪心。

你要知道,只要你在我的各种回答下公开留言表示赞同,你就等于“站在庙门口”了,你会因此不可避免的成为人主动求助的目标。如果你不遵循这个“我只帮助我主动发现的对象”的原则,你很快会因为被讨要而枯竭。

这也是我必须给你们这个指引的原因。

注意,这不是指昨天求助的这位是在骗人——我倾向于这位可能是有真难处——但这个指引从现在开始大家要仔细考量。

2)优先主动帮助帮助别人的人,而不是需要帮助的人。

人应该因为帮助别人而得到帮助,而不应该仅仅因为需要帮助而得到帮助。

一个人因为帮助别人而陷入损失、困苦,你在旁看到了,你可以主动给予帮助。如果对方虽然艰难却没有请求帮助,那甚至还可以再加优先。

帮助帮助别人的人,等于帮助了所有ta在帮助的人,这个效率无疑比你直接去帮助人来得好。同样的付出,当然要留给前者。

对需要帮助的人,你不应该主动给予,而应该提前把可得的帮助设定好,让需要帮助的人凭借自己努力去得到。

比如设立五个免费晚餐额度,每天都可以领取,但要先完成某种努力——例如要按时服药、要完成当天的学校功课……

你要得到这份帮助,你就要按我设定的规则付出努力,这个努力不是服务于我的而是服务于你自己的,所以谈不上“欺负苦命人”。如果你连这点自救的工作都不肯做,你就不该得到我的帮助。

还记得吗?只帮助帮助人帮助人的人,帮助自己也算帮助人。你在帮助自己,我也可以帮助你帮助你自己。

你其实仍然是因为帮助人而得帮助,不是仅仅因为你需要帮助就得帮助。

3)设定每个周期的助人上限。比如不要超过你可支配收入的1/10。一个月赚5000,生活要花4000,可支配收入就是1000。1/10就是100。

如果很不幸这100我这个月已经资助了张三,那么虽然你还在求助也值得帮助,因为我已经用尽了这个周期的额度,你我也就无缘了。

规则就是规则,我只能祝你好运,希望你别有机遇。

4)对zs危机,只借助体制化力量干预。

干预zs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,一个闪失,你就会是对方生前最后一个通话人,会陷入非常复杂的调查,甚至受到对方家属的起诉和追偿。因此,你的干预一定要依赖公开的体制化机制,只有这个机制化的力量拥有足够的授权,可以得到法律豁免。

根据这个原则,给你们一个标准应对:

1)问清楚人在哪里。

2)代为拨打110、119、120或当地干预热线。

3)等待救援人员到场核实后,根据核实情况再考虑给予经济上的救助。

如果对方无法配合,你不要简单的认定对方是不是骗你——这其实不是什么可靠的判定依据,但这不符合你的救助原则。

不符合救助原则,就帮不了。我也理解你可能不愿意官方介入,我也尊重你的选择。但请你理解,我也有自我保护的义务,我需要安全保障,我就只能祝你好运和平安。

然后就拉黑,忘记这件事——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,也没有做任何不恰当的事。

如果这没能挽救对方,你要告诉自己——你已经做了你可以做的全部努力。

这的确就是你可以做的全部。

作者:q9ad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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